99年度養成班甄試答客問
Q27:甲級或乙級「室內配線技術士」證可否採認為「變電設備維護養成班」加計總分之證照?(99年8月18日新增)
Q03:男性報考人「兵役」資格認定?
Q04:甄試之班別及錄取名額?
Q07:甄試之報名及筆試日期為何?
Q08:參加本甄試之報名程序?
Q09:甄試之筆試科目為何?
Q10:各班錄取後工作性質為何?
Q11:報名密碼如何建立?
Q12:忘記報名序號及密碼應如何處理?
Q13:報名資料如何修改?
Q14:報名截止後通訊地址變更如何修改?
Q15:筆試分為幾個地點舉行?
Q17:初(筆)試考場及試場分配?
Q18:本甄試之命題及計分方式為何?
Q20:提出試題及答案疑義之處理程序?
Q21:複試實施項目為何?
Q23:單槓引體向上測驗的施測方式為何?
Q25:腰椎受傷斷裂,除太過劇烈外,一般正常活動都還可以,符合報考規定嗎?
Q26:「法律常識」科目如何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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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題 |
答覆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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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本公司99年度養成班甄試簡章已刊登於本公司報名網址(http://recruit.taipower.com.tw/),如符合簡章規定之資格,歡迎踴躍報考。 查詢歷年新進養成班甄試試題同上報名網址,歡迎參閱。(自95年起於本甄試報名網址另提供測驗式試題答案,95年以前已無相關資料可憑建置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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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國籍: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且不得兼具外國國籍。 二、 性別:不拘。 三、 年齡:不限(惟已屆65歲強制退休人員不予培訓進用)。 四、 學歷:(一) 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中(職)畢業。高中(職)補習學校結業並經資格考試及格、士官學校結業比敘高中,或具有大專畢業以上學歷均准予報考。【註1:本項甄試之學歷資格係高中(職)畢業人員,如經甄試錄取,不得以具有大專以上學歷或其他考試及格之資格為由,要求變更身分或提高僱用等級。註2:本項甄試應以報名時之學歷為準,資格不符者不得參加複試。】 五、 體格、兵役狀況(男性)符合簡章規定者。 六、 無不得進用為國營事業人員之情形,詳請參閱簡章第2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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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須服畢兵役或可於99年11月30日前服役期滿退伍。研發替代役、國防訓儲、國家體育競技代表隊列管役男等仍在相關服務期限內或類似情形者,視同未服畢兵役。免役者須於99年11月30日前完成判(核)定並持有證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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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配電線路維護養成班105名(北區72名、中區18名、南區11名、馬祖4名) 二、 輸電線路維護養成班 11 名(北區 7名、中區 4名) 三、 變電設備維護養成班 41 名(北區29名、中區7名、南區5名) 四、 東部電力維護養成班 6 名(東區) 五、 電機運轉維護養成班 21 名(北區14名、中區3名、南區1名、東區3名) 六、 機械運轉維護養成班 21 名(北區14名、中區2名、東區5名) 七、 起重技術養成班 9 名(北區) 八、 電銲技術養成班 2 名(北區) 九、 土木工程養成班 18 名(北區10名、中區8名) 十、 綜合業務養成班 56 名(北區31名、中區8名、南區14名、東區3名) 以上共計290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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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技術士證照者亦可報考本年度各班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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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考配電線路維護養成班、變電設備維護養成班、輸電線路維護養成班、東部電力維護養成班、起重技術養成班、電銲技術養成班如具備簡章規定之證照,其初(筆)試總分另予加計(無證照者亦可報考,惟不予加計總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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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日期: 筆試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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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律採用「網路報名」,不接受現場、通信報名, (2)上網(http://recruit.taipower.com.tw/)輸入報名資料並牢記報名序號及密碼。 (3)報名費新臺幣900元,繳費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取消及退費。 (4)繳費分為網路ATM轉帳繳費、持繳費單至便利商店繳費、信用卡線上繳費三種方式,請擇一辦理。 (5)網路報名表勾選具原住民族或身心障礙身分之報考人,或報考本簡章貳、七所列班別並勾選具有各該指定證照者,另應依限(簡章肆、三、報名注意事項)繳交相關證件影本,逾期不予受理,驗畢後存查概不予退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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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試成績中除綜合業務養成班國文及英文各佔總成績百分之20、專業科目(2科)佔總成績百分之60外,其餘各班共同科目國文及英文各佔總成績百分之10,專業科目(2科)佔總成績百分之80。 各班筆試專業科目(2科)及所佔成績比重分別如下: 一、配電線路維護養成班 (A物理30%,B基本電學50%) 二、輸電線路維護養成班 (A物理30%,B基本電學50%) 三、變電設備維護養成班 (A物理30%,B基本電學50%) 四、東部電力維護養成班 (A物理30%,B基本電學50%) 五、電機運轉維護養成班 (A電工機械40%,B基本電學40%) 六、機械運轉維護養成班 (A物理30%,B機械原理50%) 七、起重技術養成班 (A物理30%,B機械及起重常識50%) 八、電銲技術養成班 (A物理30%,B機械及電銲常識50%) 九、土木技術養成班 (A工程力學概要30%,B測量、土木、建築工程概要50%) 十、綜合業務養成班 (A 經濟學概要、法律常識30%,B企業管理概論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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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情請參考甄試簡章各甄試班(組)別所載「結訓後擔任工作性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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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提供更安全之網路報名服務,報考人報名時應輸入密碼並予牢記,嗣後修改或查閱報名資料時均須以該密碼重新登入。 報考人報名時如同時提供電子郵件帳號,將於完成報名資料輸入手續後自動通知該電子郵件帳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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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請登入報名網址(http://recruit.taipower.com.tw/),選擇「檢視/修正個人資料」選項,輸入您的身分證統一編號及出生日期,系統即自動將資料EMAIL至您的信箱。 (2)由於涉及個人隱私及資料保護原則,試務處恕不提供報考人來電查詢密碼服務。 (3)未提供電子郵件帳號之報考人請將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連絡電話,傳真(02)23667203或郵寄本甄試試務處(10016台北市羅斯福路3段242號11樓)詢問密碼,試務處將另以電話回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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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考人於報名截止前可登入網路報名系統「檢視報名資料」進行報名表修改作業。惟報名截止後,即不得要求更改報名資料,如未照規定填寫以資格不符處理。報考人於筆試通過參加複試時,須繳驗相關證件,不符報考資格者,依簡章規定即予取消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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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考人通訊地址如於報名截止後變更,應以書面註明報名序號、姓名、身分證統一編號、變更地址及聯絡電話,郵寄至試務處(10016台北市羅斯福路3段242號11樓)查對更正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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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甄試訂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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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場證(即准考證,含考試注意事項)將於99年9月10日前以郵件寄發,報考人如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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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場分配及詳細地址將載於入場證,可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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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各科命題為高中(職)程度,作答時間及注意事項等將於入場證上說明,有關命題題型及計分如下: 1.共同科目:國文為測驗式試題及寫作一篇,英文採測驗式試題。 2.專業科目:各班別之專業科目A採測驗式試題;專業科目B採非測驗式試題。 3.測驗式試題以答案卡畫記作答,均為單選題,採機器閱卷,各題答對得該題所配分數,答錯或畫記多於一個選項者倒扣該題所配分數3分之1,倒扣計至該科之實得分數為零為止,未作答者,不給分亦不扣分;非測驗式試題答對得該題所配分數,答錯或未作答者,不給分亦不扣分。 4.筆試成績其中任何一科零分者(國文及英文合併計分),不得參加複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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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當日各節考試結束後,應考人可在原試場(指定處所)索取該節之試題,所有試題及測驗題式試題答案將於次日(99年9月20日)在報名網站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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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考試完畢後,應考人對初(筆)試試題或公布之測驗式試題答案(以下簡稱答案),如有疑義時,至遲應於初(筆)試後1週內(以郵戳為憑),具體敘明疑義,以限時掛號郵寄至試務處(10016台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11樓),以憑處理;同1試題以提出1次為限。 (2)逾受理期限或應檢附之資料及載明事項不齊備者,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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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查驗證件: 1. 查驗身分、學歷、兵役等證件(免服兵役者須提出免役原因證明)、體檢表(經中央健康保險局所屬各聯合門診中心及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院檢查)及其他報名時資格證件之正本,另免服兵役原因如係身心健康問題,尚須繳驗已痊癒之醫療或診斷證明。 2. 以原住民族身分報考者,須另查驗註記原住民族身分之戶口名簿正本;以身心障礙身分報考者,須另查驗身心障礙手冊正本。 3. 報名勾選持有指定證照而加計總分者,應繳驗該證照正本。 4. 以上經審查若發現有舞弊、冒名頂替、偽造、變造、假借、冒用、塗改或其他重大違規、不合法令規定之情事,以及不符報考資格或未具加計總分資格者,即取消參加複試資格;錄取、進用後發現,即以退訓、除名處理,並須負相關法律責任,不得異議。 二、體能測驗及現場測試:各班別須分別接受以下測驗(試),任何一個項目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各班別須測試項目不同,詳如簡章)。 1. 綜合體能測驗。 2. 單槓引體向上測驗。 3. 現場適應性模擬(上下鷹架)。 4. 識圖、辨色實作模擬(接線操作)。 5. 辨識設備標示牌。 6. 高處垂吊物品 三、口試:觀察心智精神反應狀態、溝通未來工作性質、瞭解報考人志趣、問題判斷、分析能力與工作適應性等(必要時另實施現場模擬作業)。口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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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接受單槓引體向上測驗的班別如下: 1. 配電線路維護養成班 2. 輸電線路維護養成班 3. 變電設備維護養成班 4. 東部電力維護養成班 5. 電機運轉維護養成班 6. 機械運轉維護養成班 7. 土木技術養成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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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槓後,以「鐵槓高於頭頂,引體向上至下顎超過鐵槓」計為1次,須連續完成要求次數後才可下槓觸地,合格標準為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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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訓練期間合計一年,課程及實習訓練期間,每月支給生活津貼20,000元。工作訓練期間比照評價5等1級支給待遇(目前為月支26,252元)。 2. 各學員於課程、實習及工作訓練期滿成績合格並簽訂勞動契約書者,始由本公司以新進雇用人員正式僱用,勞動條件依約定辦理。 3. 正式僱用後按規定支給評價6等1級薪給(目前為月支29,534元)。 4. 正式僱用後,若工作表現優異且考評合格者,得由分發單位核定調升如下: 正式僱用後第2年,得調升評價7等1級(目前為月支32,815元)。 正式僱用後第3年,得調升評價8等1級(目前為月支36,097元)。 正式僱用後第4年,得調升評價9等1級(目前為月支39,378元)。 其後升遷悉依本公司「任雇調派施行細則」相關規定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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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養成班甄試,基於各種工作之需要,對不同班別訂有特定之體能或現場測試項目,以符合工作及工安之要求,參加複試時,只要有任何一項不合格,即無法錄取。建請報考人自行考量本身之身體狀況及適任情形,選擇適當之班別報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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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6:「法律常識」科目如何準備? |
本甄試各考試科目均以高中、高職程度命題,「法律常識」請參考教育部「普通高級中學必修科目『公民與社會』課程綱要」及「職業學校群科課程綱要」之「公民」、「公民與社會」或「法律與生活」等科目之法律相關單元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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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7:甲級或乙級「室內配線技術士」證可否採認為「變電設備維護養成班」加計總分之證照? |
本年度甄試之「變電設備維護養成班」增加採認「甲種電匠」可加計總分5%,經查「甲種電匠」之測驗範圍係比照室內配線技術士乙級技能檢定規範(「電匠考驗規則」第6條),故凡報名時已持有甲級或乙級「室內配線技術士」證並向試務處提出證明者,均適用本項加計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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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8:可不可以使用電子計算器? |
本甄試各科目均禁止攜帶與使用電子計算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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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9:各節考試起迄時間為何? |
考試日期: 考試時間及科目:(每節考試開始前5分鐘為預備時間,預備鈴響應即進入試場) 第1節08:20~09:40(計80分鐘)共同科目(國文、英文) 第2節10:10~11:10(計60分鐘)專業科目A 第3節11:40~12:40(計60分鐘)專業科目B |